15、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通过村庄环境整治、农村连片整治示范,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农业面源、农村生活垃圾、秸秆焚烧等污染整治工作。推动农村河塘疏浚整治,不断改善农村水环境。加快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重点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建设畜禽粪便污染治理设施。促进农业清洁化生产,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基地面积,有效减少农药、化肥等化学品施用量,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通过多种手段,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有效开展秸秆禁烧。
16、加大清洁家园建设力度。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建设江南、江北静脉产业园。2013年,建成两个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处理模式,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达100%。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建设重点路段的降噪工程,有效治理工业、交通、施工与社会等各类噪声污染源,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实施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建设餐饮业污染达标街区,有效解决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创建绿色社区,改善人居环境。
17、加大环境安全保障力度。以石油、化工行业环境风险防控、土壤与重金属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久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等为重点,着力防范环境风险。工业园区按规定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全市建成完备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确保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专项整治酸铅蓄电池和涉铅企业,有效防范重金属污染。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污染场地评估、综合治理与修复。有效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件,保障环境安全。
五、实施最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
18、优先实施环保立法。修订水、大气、噪声污染防治等条例,制订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餐饮服务行业环境管理、农村环境保护等地方法规,研究出台扬尘污染防治、排污许可证管理、生活垃圾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环境监测管理等政府规章,形成较为完备的环保地方法规体系。
19、从严执行排放标准。参照最严格的大气污染物和太湖地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从严执行化工、造纸、冶金、建材、电镀、食品等重点行业的环保标准,倒逼企业对工艺提档升级,对污染实施深度处理,确保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主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达到一级A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