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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区城市环保满意率提升工作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柯城区、衢江区政府。

  2.开展综合整治。严格控制限养区内养殖总量,在合适的地点设立畜禽养殖小区,建设统一规范的污水治理设施,对畜禽养殖排放的污水、粪便实行高标准的治理。

  3.对限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不予政策支持和补助,逐步削减信安湖区域内的畜禽养殖总量。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柯城区、衢江区政府。

  (五)加强塔底电站放水管理。

  加密电站放水频次,保持一定的下泄水量,既能经常性地对信安湖湖水进行置换,减少湖内污染物累积和底泥淤积,同时也可以为下游提供必要的生态用水,特别是在枯水期间要严格执行放水制度,确保下游用水要求。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四、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监管

  (一)按照“人扫、机扫、冲洗”三位一体的保洁方式,做好城区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确保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和无害化处置,果壳箱垃圾实现“随现随清”。

  (二)加大对餐饮店沿街设灶、占道经营、店外设店、沿街洗菜、污水直排等环境卫生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强城市垃圾中转站管理,适当调整中转站作业时间,规范操作人员及垃圾清理人员文明作业,尽量减少噪声污染。

  (四)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加大投入,加强宣传,努力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局、财政局。

  五、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依法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加强监督。对环保工作不重视、不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要加大打击力度,尤其是对严重违法行为,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包括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直至依法追究企业主的刑事责任,让环保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

  六、加强环保宣传与投入

  (一)不断增强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力。继续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杂志等媒体覆盖面广的优势,积极组织开展专版、专栏、专题报道、环保公益广告等宣传,多层次、多形式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和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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