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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区城市环保满意率提升工作的通知

  (一)加强工业污染源整治。

  1.促进巨化加快淘汰复合肥、隔膜烧碱等一批落后产能,同时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建设清污分流系统。要加强巨化污水处理厂的改造提升,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巨化集团公司。

  2.加强高新园区企业水污染源整治。各企业必须完善清污、雨污分流系统,实现园区工业污水全部收集处理。将园区现有污水泵站改建为园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厂,实现园区工业污水集中预处理,园区生活污水逐步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牵头单位:市高新园区,配合单位:市住建局、环保局。

  3.加快市区污水管网建设,逐步实现所有污水集中处理,同时加大廿里镇、航埠镇等周边的企业污染源整治。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二)加强城市生活污染源整治。

  1.尽快完成市污水处理厂扩容提升工程,争取在“十二五”前半期建成投运日处理10万吨规模的污水处理厂。

  2.在市污水厂扩容的同时,对处理工艺进行提升,增加污水脱氮除磷、消毒杀菌和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有效防止二次污染。

  3.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分期分批,逐步将市区未经处理而直排的约10万人的生活污水进行纳管处理。

  4.尽快建成徐八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将所有渗滤液收集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市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以减轻市污水厂处理负荷。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三)加强乡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染整治。

  1.加快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建成柯城石梁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尽早投入使用航埠镇污水处理设施。

  2.进一步提高各集镇污水处理率。加大城郊集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确保在“十二五”前半期各集镇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3.对市区城郊的信安、黄家、花园、双港、樟潭等街道的生活污水实施集中纳管,同时对农村生活污水实施全面整治,使区域内所有行政村和大的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柯城区、衢江区政府。

  (四)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整治。

  1.划定更为严格的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在市区信安湖周边2公里范围内、流入信安湖的河流和排渠两侧500米范围内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在此范围以外所有乡镇街道都设为限养区。关停或搬迁禁养区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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