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红十字会等单位关于加快推进现场救护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1〕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电力局制订的《关于加快推进现场救护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关于加快推进现场救护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红十字会 市卫生局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安监局
市财政局 市住建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旅游局 市电力局)
根据省红十字会《关于切实加强现场救护培训工作的意见》(浙红〔2010〕1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通知》(衢委办〔2007〕91号,以下简称市“两办”《通知》)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现场救护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训目的和重要意义
现场救护是红十字运动的起源,是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四项核心任务之一,也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红十字组织的重要职责之一。近年来,我市各级红十字会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现场救护培训,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保障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救护培训覆盖面不广、救护知识普及程度不高等问题。当前,我国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仍时有发生,同时伴随经济的快速发展,意外伤害事故也明显增多,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加快推进现场救护培训工作,是健全完善我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打造“平安衢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传播人道主义宗旨,贯彻“以人为本”思想,提高群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市“两办”《通知》要求,进一步宣传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支持红十字会加强能力建设、扩大社会影响力的具体行动。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