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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1〕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衢州市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农产品产销合作,探索和创新农产品流通新型模式,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试点的通知》(财办建〔2010〕65号),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商建字〔2010〕278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超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商建字〔2010〕280号),以及市委《关于印发〈衢州市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衢委发〔2010〕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试点原则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立足服务“三农”、统筹城乡发展为宗旨,发挥衢州农产品主产区和品牌优势,积极打造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系统构建农产品采购网络、分销网络、商业中心、配送中心、检测加工中心;通过政策引导及中央、省、市资金扶持,逐步建立高效、畅通、安全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推动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确保农产品流通安全和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试点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化运作,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促进农产品流通链条的优化重组。二是坚持现代流通的发展方向,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探索符合地方特色的“直供直销现代流通模式”。三是加强政府引导,采取综合措施,调动多方积极性,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试点。

  二、试点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试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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