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1〕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衢州市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工作,是深入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内容,是2011年衢州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加快推进全市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62号)、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邮政局《关于加强邮政普遍服务推进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的意见》(浙发改社会〔2010〕1106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邮政普遍服务村邮站信报箱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0〕355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的通知》(衢政办发〔2011〕34号)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邮政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当前,我市有不少地区邮政服务网点建设相对滞后,农村居民办理邮政业务路途较远,“最后一公里投递”问题尤为突出,农村邮件不能妥投到户,城镇信报箱数量少、质量差和管理乱的现象比较普遍,外来务工人员通邮保障更为薄弱。加强邮政普遍服务,推进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民基本通信权利,有利于更好地推进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全体社会公民均等、便利、安全地享有邮政普遍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安康,促进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
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和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实现邮政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建立新型村邮站和加强信报箱建设为抓手,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着力提高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的邮政普遍公共服务体系。
(二)建设目标。到2013年6月底,全市基本实现“农村村村建站、城镇户户建箱”,即每个行政村有1家村邮站,每个城镇居民楼、住宅区住户有1个信报箱,城乡邮件妥投到户。2011年-2013年,全市共建设村邮站1741个,设立村邮员岗位(含兼职)1741个,补建和更新改造信报箱11.57万个。
三、实施内容
(一)村邮站建设。
1.建设模式:村邮站建设由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行政村(社区)具体落实,要落实场地(无偿提供)、人员,加强管理。邮政部门负责提出具体建设方案,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督促。在建设过程中,要按照“有效整合、优势互补、保留个性、重在方便”的原则,充分整合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项目,利用村邮站建设契机搭建集行政审批服务代办、邮政业务、邮政电子商务、农货配送等职能的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让广大农村群众从中受益,得到更多实惠。
2.服务功能:分基本服务功能和扩展服务功能两个方面。基本服务功能包括函件、报刊、普通包裹投递和受理等基本公共服务。扩展服务功能包括邮政各类业务代办受理、票务出售(汽车、火车、飞机票)、账户转付和小额现金支付等助农取款金融服务、公用事业费用代收代缴(电费、水费)、农村药品配送和农资配送等。村邮站如需设置扩展服务功能,应具备相应开办条件,具体由行政村和邮政部门协商解决。
3.建设内容:邮政公共服务实行全覆盖,可以标准化新建,也可以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乡镇和村的公用设施改扩建。村邮站建设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要尽量整合,对现有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硬件条件好,已实行柜台式服务的,村邮站要进村便民服务中心;对村邮站按建设标准选址新建的,村便民服务中心要进村邮站办公,避免投资浪费。对经济薄弱、没有建站条件的村,可以租赁农民用房,按建设标准加以装修改造。投资标准为站均6000元,每站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5平方米,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设施,并配备必要的服务、投递工具。村邮站按不同的人口、服务面积、经济情况,分一类、二类、三类村邮站,并进行分类建设和管理。
4.村邮员:每个行政村根据范围大小、人口和服务内容,采取招聘或兼职等多种形式设立村邮员岗位,村邮员的选聘工作由各行政村(社区)具体负责,选聘单位应与村邮员签订村邮服务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会同邮政部门对村邮员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待遇相挂钩。邮政部门负责村邮员上岗条件、村邮服务目标管理责任书、业务规程和村邮服务目标管理考核标准的制定,并做好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村邮员和村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能兼则兼,选聘标准原则上要能胜任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工作。
(二)信报箱建设。
1.新建要求:凡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居民楼、住宅区信报箱由建设开发单位负责,与建设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社区及小区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该项工作由建设部门负责落实,邮政部门配合做好业务指导和验收检查工作。
2.补建和改造要求:信报箱补建和改造工作由邮政部门牵头,采用统一招标、分区实施的办法。
3.补建和改造内容:凡2010年1月1日前建成的城镇居民楼、住宅区,经街道、社区和邮政部门调查核实确认,符合下列情况的,即列入本次补建和改造范围:
(1)楼房无明确产权单位且未安装信报箱的;
(2)楼房无明确产权单位且目前使用的信报箱已损坏、丢失、不符合200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信报箱国家标准》的;
(3)楼房无明确产权单位且信报箱已经超过核定的使用年限的。
4.资金管理:每个信报箱建设标准为120元。除邮政部门出资配套的20%外,财政部门按照96元/只的标准,待邮政部门招标后,划拨到邮政部门,由邮政部门统一将资金支付给信报箱中标企业。
5.招标要求:市政府委托市邮政局在全省信报箱采购企业目录中,选择有关企业按照组织招标的程序进行招标、采购、签定商务合同。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1年7月-2011年12月):共建设村邮站1104个(其中:柯城区158个、衢江区172个、市开发区8个、市高新园区19个、西区13个、龙游县180个、江山市163个、常山县240个、开化县151个);共更新改造信报箱52402个(其中:柯城区19011个、衢江区1469个、西区1596个、龙游县8474个、江山市15516个、常山县5677个、开化县659个)。
第二阶段(2012年1月-2012年12月):共建设村邮站637个(其中:柯城区121个、衢江区99个、龙游县82个、江山市132个、常山县102个、开化县101个);共更新改造信报箱54523个(其中:柯城区31573个、龙游县7425个、江山市7077个、常山县5901个、开化县2547个)。
第三阶段(2013年1月-2013年6月):共更新改造信报箱8769个(其中:龙游县2199个、常山县5414个、开化县1156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村邮站和信报箱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财政局、邮政局、监察局、农办、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规划局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邮政局,具体负责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专门机构,负责制定本辖区建设实施意见和具体政策,确保2013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发改、财政、邮政、农办、行政服务中心、住建、规划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同时,要根据农村用邮需求,不断改进村邮站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为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
(二)落实资金保障。村邮站及信报箱建设资金由省财政补助20%、邮政部门以实物形式配套20%,其余60%,柯城区、衢江区范围由市、区财政按7:3比例分担,各县(市)和市开发区、高新园区、西区范围由各县(市)和各开发区管委会分别承担。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后续运行维护经费由各县(市、区)和各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村邮站不同分类情况确定标准,并做好保障落实。对受托开办扩展服务项目的,邮政部门根据业务量支付扩展类业务酬金。
(三)加强监督检查。省政府已将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工作纳入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新农村建设年度考核项目,各地要加强对村邮站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考核机制,确保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工作按计划实施。市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验收,确保项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