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学科专业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相关学科专业,在理工科专业学生中开展知识产权学历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创办知识产权学院,开设知识产权本科专业,设立知识产权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开展境外合作教学,培养一批懂专业、懂法律、熟悉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高端专业人才。
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制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设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建立培训基地,支持各培训基地积极申报国家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实施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培养工程,强化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重点培养一批具有技术背景、懂知识产权法律及管理的师资人才,提升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培训能力。
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力度。落实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目标,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建设工程。积极探索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人才培训模式,建成网络远程教育培训系统,开展特色知识产权专项培训。根据培养对象的不同需求,编制知识产权系列培训教材。加强知识产权工程师、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人才培训,重点加大专利代理人和专利、商标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专利代理助理制度,加强专利代理助理执业准入管理。造就一批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较强的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品牌管理师、企业高层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以及涉外知识产权人才。
(八)提升服务能力,打造知识产权服务品牌
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快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扩大知识产权信息库的覆盖范围。促进专利、商标、版权、无形资产评估、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战略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机构快速发展,形成获权和确权代理、法律、推广应用、资产评估、信息、质押融资、交易、保护等全方位的业务体系。鼓励苏南、苏中地区加快建立一批高水平的服务机构,大力支持苏北地区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按照业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竞争国际化、服务品牌化的要求,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
加强重点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国家专项工程建设,全面承接国家区域专利信息服务(南京)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和国家专利战略推进与服务(泰州)中心建设,落实土地、人员、资金等配套设施。启动建设省市知识产权信息公益服务中心和省市县知识产权发展服务中心,加快专利等信息传播利用,提高信息利用效率。
强化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执业培训制度,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执业资质管理,明确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员的执业范围,提高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行业的国际化水平。完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的法律法规,出台知识产权代理质量管理标准,建立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的诚信机制,建立代理执业保险制度、援助制度和监管制度。完善《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管理办法》,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
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建设。充分发挥技术市场作用,开展面向国内外的知识产权交易活动。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评估交易机制,重点建设省市联动、覆盖全省、面向国内外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交易等信息集成和服务集成。组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公司和专利银行,促进知识产权托管、收购、开发和许可转让。加快资源整合,建立网上交易与现场交易相结合的贸易市场,吸引国内外知识产权成果向江苏转移。加强知识产权市场与金融市场、产权市场的衔接,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
开发知识产权服务产品。制定知识产权服务产品和项目开发计划,组织开发先进的检索、分类标引、统计分析、预警分析战略策划、管理咨询等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产品,提高专利电子申请率。拓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京代办处业务范围,积极承担国家外观和实用新型专利形式审查业务。
五、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