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和高水平均衡发展。
11.认真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衢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衢委发〔2011〕10号),加强工作宣传,落实保障措施,加快推进教育改革试点,不断创新办学机制,着力提高我市教育的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2.大力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着眼教育发展“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方针,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组织实施好低保扩面和送营养餐工程。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确保达到小学450元/年、初中650元/年。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教科书政策。“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竣工面积达到规划面积的85%。深入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书香校园工程”,农村中小学计算机生机比提高到8﹕1、多媒体班机比提高到1.1﹕1。(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3.逐步实现学前教育上等级。以建设等级幼儿园为主要载体,着力解决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制定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衢州市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衢州市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实施幼儿园建设计划、幼儿园教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以及农村幼儿园教师(园长)市级骨干培训工程,完善贫困家庭子女入园资助办法,逐步建立适应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区域幼儿园布局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4.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发展。贯彻落实《衢州市打造四省边际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专项规划(2011-2015年)》(衢政发〔2011〕45号)精神,在积极参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2010-2015年)》和《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基础上,实施“衢州市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七项工程”,全面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残联、市民政局)
15.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建立普通高中助学金制度;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的比例,为4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免除涉农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免除年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费,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