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健全住房保障政策宣传长效机制的通知
(津国土房保〔2011〕440号)
各区县房管局、民政局,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纪要关于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要求,现就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政策宣传长效机制,确保政策宣传进社区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健全宣传工作机制
住房保障是一项长期的“惠民工程”,为使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知晓政策并尽快享受到政府的住房保障,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应在做好住房保障政策宣传的同时,指导区县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政策宣传长效机制。
(一)利用媒体宣传
一是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在新政策出台时,撰写政策宣传通稿,在天津日报、今晚报、每日新报等媒体进行刊登,在电视台、广播电台进行宣传报道;二是指导各区县房管局、民政局,利用区县所属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同步宣传;三是定期在各宣传媒体上刊发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和住房保障效果的报道文章。四是利用广播电台“房管直通车”、“公仆走进直播间”节目,解读住房保障政策,解答老百姓政策咨询。
(二)开展咨询服务
在住房保障政策调整的一个时期内,各区县房管局、民政局应在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比较集中的街道(乡镇)组织一至二次政策咨询服务活动。
(三)发放宣传资料
一是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印制住房保障政策问答和政策宣传漫画。二是各区县房管局和民政局负责组织政策宣传单发放工作,印制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品,对各街道(乡镇)进行统一部署,并督促落实。三是各街道(乡镇)负责落实政策宣传单发放工作,要及时将政策宣传单分发到各社区居委会,并组织和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将政策宣传品发放、张贴到位。
二、政策宣传进社区的措施
宣传进社区是住房保障政策宣传最有效的渠道。要充分发挥各居委会的作用,把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各区县房管局、民政局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组织各居委会工作人员培训。使他们成为住房保障政策的“明白人”,能够解答“三种补贴”、“三种住房”申请条件、申请地点、所需要件和申请家庭收入、住房认定政策。
(二)深入社区,指导各居委会落实政策宣传品的分发、张贴,提出工作要求,并做好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