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市外引资和市内投资双轮驱动,大力推进项目生成。加大招商选资力度,注重引资与引智相结合,重点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国内外领先企业,开展科技招商、产业链招商、定向招商、代理招商、网上招商等招商系列活动,进行重点突破。紧盯市内骨干企业,强化要素保障,健全项目信息采集、协调解决、责任落实等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激发企业投资积极性。
深入实施“千亿技改工程”,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整合各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优化项目管理和服务水平,引导企业在增加新品种、提升质量、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安全生产、“两化”融合、军民结合等方面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技术改造项目,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特色优势产业改造升级。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高技术产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等专项支持。
(五)实施创新能力增强工程,强化创新驱动发展
落实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健全区域创新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制订等工作,努力营造企业自主创新良好环境。
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切实推进企业技术创新“411”行动计划,有效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积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享受所得税优惠、研发补助、政府采购等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依托现有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支撑计划、“863”、“973”以及浙江省技术创新“852赶超计划”等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积极落实考核奖励办法,鼓励企业建立健全各类技术研究机构,重点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高新技术研发中心)以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积极探索人才“飞地”模式,着力在北京、上海、杭州等高端创新人才富集地区建设企业科技研发智力服务平台,助力企业吸引高端人才、降低研发成本。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市需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00家以上,每年创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0家以上,开发省级以上首台(套)产品10只以上。
强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着力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开展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建立健全一批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关键和共性技术攻关。加强中国纺织科学院江南分院、北京大学工学院绍兴技术研究院等公共创新平台建设,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创新合作机制,大力引进国内外“大院名校”来绍设立研发机构。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以项目为纽带、以技术攻关为核心,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实验室、研发中心、技术联盟等创新组织,切实提升合作绩效,进一步扩大技术溢出效应。健全技术市场,完善和规范技术交易机制,进一步提升交易效率和可靠性,切实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强化自主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开发和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引导行业协会、专业市场等社会机构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国际间技术交流与合作,跟踪相关领域世界前沿技术,建立健全重点行业、关键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和预警机制。加强专利检索、引进利用和二次开发,深入挖掘专利价值。实施技术标准企业试点工作,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或主持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修)订。
(六)实施节能减排倒逼工程,促进生态协调发展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积极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低端产业有序转移,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生态和谐。
深入实施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健全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以节能改造、绿色建筑、污染整治等为重点,完善高能耗差别电价、阶梯式水价调节机制,深化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强源头、过程、末端的全过程监督与管理,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任务。全面推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环评制度,健全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和企业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以及安全、质量、技术等市场准入标准,有效遏制“两高”产业的源头准入。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深入实施绍兴市循环经济“850”工程,集中力量在纺织、印染、化工、医药、建材等领域重点推广一批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加快循环经济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工业发展和生产力布局调整,积极争创省级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和试点企业。加快推进市区太阳能光伏发电、绍兴县太阳能集热利用等新能源应用示范区建设,争创低碳城市,积极探索有绍兴特色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
积极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淘汰落后产能的各项政策,建立健全落后产能淘汰机制和补偿机制,充分利用经济手段鼓励淘汰,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强制淘汰,合理使用行政手段促进淘汰,力争“十二五”期间累计淘汰落后印染产能50亿米、落后化纤产能60万吨,落后织造能力30亿米,积极为绍兴工业经济发展腾出资源和空间。加强投资项目审核管理,严格产业准入门槛,防止新增落后产能。加大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依法淘汰高能耗、污染严重的小印染、小冶炼、小化工、小锅炉、小砖窑等“五小企业”。
推进低端产业有序转移。充分发挥市场倒逼机制,强化产业引导,深入推进市区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转搬”工作,切实推进一批劳动力密集型、资源依赖型产业向国内外具备劳动力比较优势、资源富集地区转移,不断加快“腾笼换鸟”步伐。结合对口支援新疆阿瓦提县、四川青川、西藏那曲、青海海西等地区工作,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大力推进低端产业梯度转移。
(七)实施内外市场拓展工程,增创市场新优势
加强市场创新,加快转变外贸方式,大力拓展国内市场,着力优化市场结构,实现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协同发展,引导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加快转变外贸方式。坚持“跳出绍兴发展绍兴”,建立和完善促进企业“走出去”的财政资金扶持、出口品牌培育与保护、出口信用保险风险补偿等政策措施,鼓励企业通过并购国外品牌、营销网络和研发机构,实现“国际营销网络”和“出口产品研发”两头抓,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努力扩大高技术、高附加值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出口。健全海外商情、项目信息、政策咨询、金融扶持、法律支持等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加强对主要贸易国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的研究和学习,提升防范和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鼓励企业与国际领先企业和组织的配套合作,积极探索在境外设立资源基地、生产基地,实现原产地多元化。鼓励企业加大先进产品、设备引进力度,加快设备更新升级步伐。
积极拓展内需市场。加快推进中国轻纺城、钱清纺织原料市场、诸暨大唐袜业城、绍兴五金机电专业市场、中国领带城等专业市场改造升级,启动绍兴市珠宝首饰专业市场规划建设,推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逐步把专业市场建设成为商品集散中心、信息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统一结算中心,增强市场的竞争力和辐射力。以中国(柯桥)纺织博览会、诸暨大唐袜业博览会、嵊州领带节等节会为重点,大力发展会展经济。组织企业抱团拓展市场,开展绍兴名特优产品系列展销活动,提升绍兴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鼓励企业创新营销方式,积极尝试发展连锁制、代理制,大力进军国内中高端销售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