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序推进中心镇工业功能区建设
依托绍兴县钱清镇、杨讯桥镇,诸暨市店口镇、大唐镇,上虞市崧厦镇、小越镇,嵊州市长乐镇、甘霖镇,新昌县儒岙镇、大市聚镇等全市28个省级、市级中心镇,按照规范建设、整合资源、完善功能、集聚产业、强化管理、提升水准的总体要求,调整和优化乡镇(街道)工业功能区块的整体布局,推进相关产业、企业和项目按产业关联和功能定位向各功能区分类聚集,更好促进产业集群发展。选择一批经过多年开发、规模较大、特色产业优势明显、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中心镇工业功能区进行重点培育,条件成熟争取创建成为省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鼓励有条件的中心镇工业功能区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对地理相邻、产业相近、基础设施可配套的其他乡镇工业功能区进行资源整合,实施联合开发,更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
五、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九大”工程,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九大”工程,即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块状经济提升工程、企业梯队培育工程、重大项目推进工程、创新能力增强工程、节能减排倒逼工程、内外市场拓展工程、“两化”融合深化工程以及企业管理创新工程。
(一)实施新兴产业培育工程,提升产业发展层次
贯彻落实《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绍兴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等文件精神,大力实施新兴产业培育工程。
以实施专项为抓手,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式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积极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和政策,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制约瓶颈,集中力量进行重点突破。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企业、科技、人才等若干专项,建设一批重大投资项目、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引进一批高端领军人才,全力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制高点。
以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为重点,打造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坚持特色化发展,以产业链为纽带,结合现有产业基础与空间布局,积极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集聚区,努力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培育一批优势产业集群。重点规划建设绍虞、诸暨、嵊新3个先进装备制造业集聚区,绍兴纺织、诸暨金属2个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沿曹娥江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袍江、诸暨、上虞3个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绍虞光伏产业集聚区,市区新兴信息产业集聚区。
(二)实施块状经济提升工程,培育现代产业集群
围绕工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深入实施“1415”集群提升工程,大力推进集群“一体系、六平台”配套体系建设,加快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着力构建“龙头+集群”的发展模式,全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集群。
深入实施“1415”集群提升工程,加速推进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升级。按照“一个集群、一个规划、一个平台、一个区域品牌、一批重大项目和若干家重点骨干企业”的培育思路,以绍兴县纺织、诸暨大唐袜业、嵊州领带、新昌轴承等集群为示范引领,加强重点企业培育、重大项目带动、空间平台优化、创新发展推动、资源要素支撑,着力打造一批现代产业集群。积极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国百佳产业集群、省级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示范区,加速推动产业集群品牌化发展。积极推进集群整合提升试点工作,绍兴县重点推进纺织印染产业整合提升试点,上虞市重点推进精细化工产业整合提升试点,市区及绍兴县合力推进黄酒产业整合提升试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市培育1个年销售超千亿元集群,4个年销售超五百亿元集群,15个以上年销售超百亿元集群。
大力推进集群“一体系、六平台”配套体系建设,完善集群生产性服务业支撑体系。强化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协调、联动发展,以政府为主导、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以配套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为抓手,加强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健全研发、检测、信息、培训、物流、交易等六大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集群配套环境。加快推动制造业企业二、三产分离,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分离研究开发、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等非制造环节,在满足本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同时,为集群内其它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
(三)实施企业梯队培育工程,优化产业组织结构
积极推进“1225”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形成一批行业标杆型企业和“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着力构建大企业大集团带动、中小企业协作配套的产业组织体系。
实施“1225”龙头企业培育工程,推动龙头骨干企业做强做大,形成一批行业标杆型企业,进一步提升产业集中度和行业影响力。衔接省“龙头企业百强工程”,大力推进100家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工作,围绕“五星企业”(五星即上市企业、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品牌优势和标准制订)要求,落实“一企一策”培育举措,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消除制约企业兼并重组的体制性障碍,积极推进企业强强联合和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经营,鼓励优势企业以资本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进行兼并重组、控股经营,着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和带动性强的大企业大集团。鼓励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参股并购、战略联盟等多种方式在市内外设立原材料基地、制造基地、研发中心和区域运营中心,增强整合运用外部优质资源的能力。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形成1家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的龙头企业,2家超500亿元的骨干企业,20家超百亿元以及50家超50亿元的重点企业。
实施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引导中小企业做精做专,培育形成一批 “专、精、特、新”的创新型中小企业。选择一批在行业内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具有一定行业带动性的中小企业加以重点培育,加快推动其向专业化生产、精益化管理、自主化创新、集约化经营、品牌化运作等方向发展,形成一批专业优势显著、竞争力强的“隐性冠军”。抓好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推动中小企业以产业链为纽带,加强与大企业大集团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形成较为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协作关系。
(四)实施重大项目推进工程,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突出重大项目建设,优化项目结构,完善项目生成机制与服务管理机制,加快以增量优化促进存量调整。
以重大项目建设“511”工程为抓手,着力推进项目落地。按照“实施一批、立项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原则,深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511”工程,即五年内实施5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5只以上,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00只左右,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000只左右,着重推进一批产业链条长、带动力强的战略性产业投资项目和占据技术制高点、破解关键瓶颈制约、主导市场发展的技术攻关项目,有力支撑工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