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稳定规模。各高校要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自身办学历史、学科优势、区位特点和资源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和办学规模。在规模上要稳定存量、用好增量,把增量部分用到紧缺人才专业上。统筹利用国内高等教育资源,提高省外高校在我省招生比例。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的关系,使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有机统一,协调发展。坚决克服脱离社会实际需求,脱离学校发展定位,不顾自身办学条件,盲目设置专业,盲目扩大招生规模的现象,努力使我省高等教育规模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与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相适应。
(二)优化结构。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和类型结构。紧紧围绕我省十大特色优势产业和“双百工程”需求,突出工学类专业建设,加大新能源、新材料、盐湖化工、有色金属、油气化工、煤化工、装备制造、钢铁、轻工纺织、生物等产业所需人才专业建设力度。着力优化各学科专业及其学生规模结构,今后新增专业和招生计划主要用于工学类等我省紧缺人才专业,逐步使理工类专业和我省紧缺人才专业及其就读学生规模达到60%左右。对文科类和传统专业进行内涵式调整,拓宽发展空间,实现新的发展。紧盯社会发展需求,适时调整专业结构,对当前和今后社会需求不旺盛、就业率偏低的专业要撤并或限制招生,改变现有专业及其学生规模结构不合理的状况。青海大学要做强地矿类、水利类、化工类、材料类、机械类、电气信息类、土建类等工学类专业,做精医学类专业,调整经济学类、管理学类和农学类专业。青海师范大学要集中力量建设好包括“藏汉”双语在内的师范类专业,依托自身现有优势学科,适当举办我省十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双百工程”需要的非师范类专业。青海民族大学要建设好语言文学类、民族学和管理学类等专业,适当发展我省十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双百工程”需要的专业。青海广播电视大学要发挥现代远程教育优势,深入开展面向全省社会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建成我省远程开放教育中心、继续教育中心的开放大学。高等职业院校要调整社会需求少、行业特色不鲜明的专业,树立“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观念,努力建设好具有行业特色且社会需求旺盛的专业。各高校要形成专业设置和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自我适应机制、人才需求预测机制、保障和评估机制,促使全省高等教育形成各学科专业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结构优化、适应需求的学科专业体系。
(三)提高质量。各高校要牢固树立质量是生命线的思想,把提高质量作为学校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始终贯穿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各项工作之中,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质量为核心,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全力以赴把提高质量这一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完成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及时将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充实到教学内容中,努力构建有利于学科交叉与融合的课程体系,形成一批培养高素质人才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鼓励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增加综合性、创新型实验教学。强化实践和实验教学环节,紧密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实际,分专业制定实践和实验教学标准,加大实践和实验教学保障力度。积极探索学生自主学习新模式,支持学生在科研中学习,让本科生早进科研课题、早进实验团队,注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高校要主动协调行业和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参与专业建设,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参与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针对特定领域、特定行业,聘请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人员为客座教授,参与教学和科研活动,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行业和企事业等用人单位要积极主动为高校提供人才需求预测。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形成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的人才培养模式。整合各类实验实践教学资源,建设开放共享的实验实践教学平台,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着力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严格学位授予标准,不断提高学位特别是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各高校要根据我省气候特点,适当缩短暑假时间,利用暑期聘请国内外、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到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以此推动我省高等院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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