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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推动我省高等教育科学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推动我省高等教育科学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11]239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教育厅《关于推动我省高等教育科学发展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关于推动我省高等教育科学发展若干意见
(省教育厅 二O一一年十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现就推动我省高等教育科学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青海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招生跟着就业走,办学跟着市场走”和“办学围绕社会需求转,教师围绕学生成才转”;坚持全面推进抓规划,制度创新抓政策,内涵发展抓质量,外延发展抓项目;坚持走以提升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优化层次和科类结构,突出办学特色。紧紧围绕培养人才这一根本任务,着力转变发展方式,稳定规模,提高质量,优化结构,提升功能;着力推动大学生就业由人才供给导向型向市场需求导向型转变,人才培养由数量向质量转变,办学由规模向效益转变,努力形成紧密结合社会需求,专业动态调整,各有特色、各有风格、各有作为、各有贡献的办学格局。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在校生规模达到6. 78万人左右,其中普通本专科生4. 80万人、成人本专科生1. 76万人、研究生0.2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6%左右;到2020年,在校生规模达到7. 76万人左右,其中普通本专科生5.46万人、成人本专科生2. 04万人、研究生0.26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2%左右。布局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有新的提高,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的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对外开放和国内外合作能力大幅增强。使我省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网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等相协调的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等教育体系更加完善。
  三、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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