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相关工作的通知
(沪绿容〔2011〕317号)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练兵”活动相关要求,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12年2月底,在我局系统内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相关工作。现将《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关于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练兵”活动要求,提高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前移火灾预防关口,彻底排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上海市消防条例》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通知精神,从即日起至2012年2月底,在局系统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系统发动,全面清剿,在消防安全管理信息调查排摸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排查各单位消防安全隐患,采取行政、法律手段,努力实现火灾隐患得到全面整改,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推动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由方岩副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办公室、公共绿地管理处、林业处、公园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清剿战役”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系、情况汇总和督察考核等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清剿火患”战役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单位办公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