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行业处(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医药化工轻工纺织建材冶金煤炭机械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医药、化工、轻工、纺织、建材、冶金、煤炭、机械、电子信息等行业管理;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运行态势分析和产业信息发布,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药品、药械储备及紧急调度;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汽车、改装车、摩托车、农用车企业和产品目录管理;负责船舶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市船舶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煤电油运等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做好煤炭等要素保障;负责煤炭经营秩序整顿、煤炭经营企业资质审查及民用煤行业的管理工作;承担传统工艺美术的挖掘、保护和发展工作;参与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指导;负责相关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
(十一)信息化推进与管理处。指导全市信息化体系建设,负责拟订本市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各部门、各县(市、区)、各行业的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实施计划;指导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企业信息化推广和示范,社区和农村信息化的推广应用;承担市级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协调、组织论证、审查、监督、验收等工作;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进信息化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市场监管,组织重大信息化项目的绩效评估;负责委机关信息化建设和网络管理工作;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信息资源与信息安全处。推进我市空间地理、综合人口、法人、经济以及各类政务信息等市本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承担城市数据中心建设和信息资源管理;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络等“多网”融合发展;协调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和驻地网共建共享和集约化建设;协调重要信息系统灾备工作;承担各类台站、管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布局和站址的审批、审核。协调我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和安全检查等工作,开展信息安全执法;组织指导和管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测评等工作;承担市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信息安全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数字认证体系建设与推广应用;承担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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