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产业发展协调处(生产服务业处)。组织拟订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参与市区工业“退二进三”政策措施制订和组织实施;提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并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提出工业园区布局规划,对工业园区进行审核、上报、指导和管理;指导推进产业集聚区的建设;牵头指导全市标准厂房的建设和管理,制订企业进入标准厂房的标准,承担温州市标准厂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工业和信息服务企业分离和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牵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指导企业市场拓展,监测分析重点产品市场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参与重点物资的储备、紧急调运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参与协调全市春运工作;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的会展活动;指导企业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创意产业和售后服务业等;牵头负责指导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
(五)投资与规划处(技术改造处)。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投资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重要生产要素的配置、协调、平衡工作,协调经济总量平衡、产业结构调整;承担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工业、信息服务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投资的推进,参与制定投资体制改革方案;负责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含利用外资)项目;承担技改投资项目进口和国产投资抵免税审核确认上报工作;指导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申报督查和组织实施工作;协调与指导引进内资工作,负责全市工商领域招商引资项目库的编制,组织开展对国家大企业大集团的招商引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
(六)技术进步与装备处。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工业化、信息化“两化”融合;培育与管理企业和行业技术中心,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大技术攻关、技术创新项目;指导和协调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应对技术壁垒等工作及其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产学研合作创新工作;组织协调企业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参与指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参与指导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培育方案和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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