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拟订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调控政策执行效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工业、信息化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三)负责推进工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相关政策,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优化全市工业、信息产业布局,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指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牵头提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按照分工承担全市工业、信息产业园区的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功能区整合提升、块状经济和产业集群发展,组织培育区域品牌;参与推进实施海洋经济发展战略。
(四)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建设投资管理工作,拟订产业投资规模和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含利用外资)项目;负责国家、省和市财政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督查工作;承担技改投资项目进口和国产相关设备抵免税初审上报工作;监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参与制定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和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的有关工作。
(五)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拟订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培育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应对技术壁垒专项工作,推动企业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协调相关的产学研合作创新,参与指导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六)负责建立煤电油运等要素保障机制;监测煤炭运行态势和市场状况,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保障政策和措施;负责煤炭经营企业资质和煤炭运行秩序的管理;参与重点物资的储备、紧急调运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参与协调全市春运工作。
(七)负责全市电力运行管理,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电力电量综合平衡和电力年度计划编制及管理,监督指导电力调度;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指导节约用电,牵头处置大面积停电事故;按照权限和分工,核准或上报资源综合利用和新能源发电项目;负责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改造项目的审核上报;指导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参与全市电力重大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参与电力价格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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