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治徐州、文化徐州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位置,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和全体公民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市级法治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召集,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徐州日报社、徐州广播电视台、市文联、市社科联、市城管局、市规划局等为主要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负责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研究部署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事项。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强化考核措施,充分调动各有关单位参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2.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统筹,突出重点,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形成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机制的建立健全;文化及新闻出版、报社、广播电视台等部门牵头负责法治文化作品的研发、推广、传播,以及各级各类法治文化设施建设的规划、指导和完善;文联、社科联等组织牵头负责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历史文化发掘的组织工作;财政部门牵头负责法治文化建设所需经费的落实,建立政府主导、企事业单位支持、社会各方面赞助的经费保障机制,结合城乡环境改造、市政建设、新农村建设、基层文化建设,加大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
3.完善队伍网络。依托各级各类艺术表演团体、群艺馆,建立法治文化的作品创作、文艺演出、故事宣讲专(兼)职队伍。以有文艺文学创作、书画爱好专长的公民为骨干,建立基层业余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演出队伍,扶持民间艺人参与和开展适合基层的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群众自我组织、自编自演、自娱自乐,活跃基层法治文化活动。
4.积极探索创新。认真总结法治文化建设取得的经验和做法,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研究把握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规律特点,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切实提高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的整体水平。培育和树立法治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组织法治文化建设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发展。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社会性、长期性、渐进性的战略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真正把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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