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差旅费支出税前扣除的规定,税收管理员要认真审核企业报备的差旅费定额包干办法,要把审核重点放在费用发放的范围和标准上,对企业采取全员发放,提高发放标准等方法侵蚀税基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对个别企业差旅费定额标准畸高的,可参照自治区区财政厅印发的《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乌地税函[2005]388号转发)中最高定额标准予以调整。
四、完善汇算清缴工作,提高申报质量
各单位结合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管理的新情况、新特点,切实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在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一是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汇算清缴政策宣传、辅导和培训工作。企业纳税申报前,税收管理员要对一年来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变化的事项进行讲解和辅导,督促纳税人在汇算前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差旅费定额包干、弥补亏损、财产损失、职工教育经费等需审核税前扣除的事项,使纳税人了解新的政策规定,做到准确如实申报。二是要突出重点,切实做好申报审核工作。企业纳税申报以后,税收管理员要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和基本数据逻辑关系进行认真审核,尤其要对《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中的会计与税法的规定存在差异的企业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弥补亏损、减免税等指标项目加强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核,提高扣除项目的申报准确性。对其中适用政策不准确、逻辑计算错误等问题,及时提请纳税人纠正。对纳税人发生的需要税务机关审核或审批的有关事项,如企业财产损失,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地税局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核审批,并在年度纳税申报前办理完毕,否则不予授理。三是要认真汇总填报企业所得税税源报表。从以住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源报表的填报情况看,一些单位存在报送数据不准确、不真实的问题,如税源报表中的“年初未缴数”与上年“年末未缴数”数据不一致,“减免企业所得税”与申报表、台账数据不一致等等。因此,各单位要重视和加强税源报表的填报工作,法规科主管业务人员要及早熟悉和调试好填报软件,认真审核基础申报资料,提高录入和汇总数据的准确性,市局也将在汇算前前针对税源报表填报中存在的问题及要求做统一的规范。四是要严格执法,做好所得税汇算重点检查工作。汇算清缴重点检查要结合税务稽查工作,确定适当比例,要对重点行业,税源大户,亏损大户,减免税金额较大的企业以及对有关联关系的总分机构、母子公司等要实施重点稽查,力争做到查深、查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