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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乌地税函〔2006〕31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涉外税收征管局: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全面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发[2005]162号),为了切实解决我局当前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和制度,保证个人所得税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结合我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实际,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间的协作配合
  个人所得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它不仅具有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而且承担着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缩小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的职能。今年我局税收收入任务重、压力大,因此,各征收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注意协调征、管、查系列间的关系,切实做好个人所得税日常征管工作;要认真研究个人所得税精细化管理问题,多做深层次的调研和税源分析,要深挖“死角”堵塞漏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争取所在地方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银行、保险、证券、工商等掌握个人收入情况的部门或单位的信息沟通,为税务部门及时掌握各种经济往来和个人收入情况创造条件。
  二、以税法宣传为先导,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质量
  个人所得税面向广大公众,税源零散、隐蔽性强,征管难度大,税法宣传是提高公民纳税意识、加强税收征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征收单位应不断完善纳税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个人所得税法宣传,法规科要定期组织管理、稽查系列人员学习个人所得税政策,统一政策执行口径;片区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企业,让纳税人了解掌握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特别是要让代扣代缴人搞明白哪些收入需要纳税,哪些收入不需要纳税,有税不纳将要负什么法律责任等,以增强他们自觉申报纳税的意识。还要定期在一定的场合向社会公布各级政府部门主要领导的收入额、应纳和已纳税额,让社会了解他们的纳税情况,逐步形成税法宣传、纳税服务与促进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的良性互动机制。
  三、强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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