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乌地税函〔2006〕113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
为做好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实际,制订《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三月十六日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做好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有关规定, 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考评评比范围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所属各区、县局。
二、考评内容
年度企业所得税各项工作包括:
1、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应上报的材料、报表,包括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度汇总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总结、企业所得税检查工作总结、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分析报告计40分;
2、企业所得税日常征管工作计35分;
3、企业所得税收入完成情况计l5分;
4、市局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计l0分。
三、考核评比要求
1、汇算清缴工作要求如下:
(1)汇算清缴工作布置落实到位、重点检查质量达标,并将资料完整归档;
(2)汇算清缴工作总结内容
全面反映自行汇算工作的基本情况,要善于挖掘汇算工作环节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区、县局的征管工作实际,具体反映开展自行汇算工作的主要做法,不要重复以前年度总结的内容,有形式,更要有内容;分析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分析主要经济指标增减变化,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分析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意见和建议。
上述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减变化分析内容应包括:企业户数分析,含企业总户数、盈利户数、亏损户数、核定征收户数、与上年同期相比户数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有关资料分析,要结合行业、经济性质对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欠缴所得税额、亏损额、减免额、税负增减变化情况、盈利企业纳税调整增减情况及原因进行分析。
2、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分析报告内容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