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福利资金的下拨方式,属市辖区的项目,按项目建设进度和区配套资金到位情况,配合市财政的资金下拨;属潮阳市、澄海市、南澳县的项目,市社会福利资金在可能的情况下给予适当补助。
四、实施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为适应人口老龄化社会发展的要求,必须建立健全社区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实施“星光计划”,解决街道、社区居委会老年人设施严重匮乏问题,是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是党和政府关心重视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也是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和促进社区建设的有效措施。各地各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切实加强领导,并给予积极支持,千方百计为老年人创造一个居家养老的舒适环境。为便于对所有项目的规模布局、建筑设计、工程进度及管理机制等方面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星光计划”落到实处,按时完成,发挥作用,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头市实施“星光计划”协调小组。由黄世忠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詹国良副秘书长和市民政局郑定强局长、市财政局吴銮珍局长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财政局、发展计划局、建设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编委办、总工会等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市)也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二)制定规划,落实措施。“星光计划”项目要纳入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社区建设规划,与社区建设、居委会建设统一考虑,科学论证,统筹安排,资源共享,合理布局,防止重复建设,同时尽量减少新建项目,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各地在实施“星光计划”过程中,要认真调查研究,根据本区域老年人的需求,找出福利设施的薄弱环节,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老年人社区福利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建设及管理的3年发展规划,确定年度实施计划,制定项目资金筹措的预算方案。要充分调动积极性,注意选择领导重视、资金配套足额及时、工作基础好、社会影响力大的街道和社区居委会首先推开,不搞一刀切。同时,应规范“星光计划”项目建设前的审核程序:居委会的项目由街道审核,街道一级的项目由区政府审核,建设、改造应按规划建设的有关审批程序进行。根据建设部《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其中,新建项目的建筑设计应委托有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企业按要求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