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所得税征收情况统计月报表和编报说明,每月终了后6日前上报;
(2)个人所得税重点税源情况表和编报说明,每季终了后8日前上报;
(3)个人所得税上半年工作总结,每年7月6日前上报;
(4)个人所得税全年工作总结,次年1月6日前上报;
(5)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报表,次年1月8日前上报;
(6)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次年4月25日前上报。
其中,半年工作总结可与7月份征收情况统计表和编报说明同文上报,12月份征收情况统计表和编报说明可与全年工作总结、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同文上报。
2、报表(4分)
(1)报表包括:个人所得税征收情况统计月报表(每月一次1分);个人所得税重点税源情况表(每季一次1分);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汇总表(每年一次1分)。
(2)质量要求1分(以下内容每差错一项扣0.1分)
(a)资料完整、项目无遗漏;
(b)数据真实、无差错;
(c)口径统一、关系正确;
(d)数字规整并加分节号;
(e)责任明确(编报机关加盖公章,负责人、制表人、复核人签章)。
3、总结和材料(5分)
(1)上报的文字材料包括:个人所得税月征收情况编报说明(0.5分);个人所得税重点税源(季)编报说明(0.5分);个人所得税上半年工作总结(1分);个人所得税全年工作总结(1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1分);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个人所得税偷逃税重大案件(查处纳税人偷逃税额5万元以上、扣缴义务人偷逃税额10万元以上)的单行材料(1分)。
(2)质量要求及计分标准(每少一项指标扣0.1分)
(a)个人所得税月征收情况编报说明,要求总体反映本月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入库数额,与上年同期对比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分所得项目反映个人所得税本月纳税人、入库税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化情况;分项目分析本月个人所得税收入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从本单位采取加强征管的措施,运用典型事例分析有关指标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
(b) 个人所得税重点税源(季)编报说明,要求反映重点税源的行业分布情况;总体收入完成情况;重点税源企业收入完成情况、入库情况,与上季度、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化情况、增减幅度、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如果企业有欠税的,要说明欠税的具体原因;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及建议。
(c)个人所得税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要求文字简练,内容翔实。反映全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经验和体会,从现行政策、征管方面阐明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上报两例典型案例,要详细反映企业的基本情况,税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政策依据,处理意见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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