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货物运输业税收征管专项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货物运输业税收征管专项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乌地税函〔2006〕144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涉外征收管理局:
  现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开展2006年货物运输业税收征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发[2006]6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分(县)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自查,对自开票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减免税资料、信息比对资料及稽查情况进行认真整理、归类,并严格按照货物运输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对照检查。
  二、对已经上报市局的2006年自开票纳税人年审资料由市局整理,未上报市局的2006年自开票纳税人年审资料由各分(县)局整理。
  三、各分(县)局要严格执行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的税收政策规定,领取货物运输业发票的纳税人仅限于经市局、区局审核批准的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中介机构。
  四、2004年以前的货物运输业的有关资料由市局征管处归集、整理。
  五、对其他的检查项目应分别由以下部门负责: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