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
(五)拆迁补偿免税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房主身份证
(2)原房产证
(3)新补偿房子的房产证
(4)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5)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
耕地占用税的减免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六、退税
(一)退税的原因主要有:
(1)房屋交易未成功,发生退房
(2)重复征税
(3)土地面积测算错误,造成多缴契税
(4)其它原因。
(二)多征税款的审批权限
(1)契税主管机关审批权限:多征税款退库,个人退库金额在5万元以下、企业退库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由契税主管机关分管局长审批。
(2)市局税务机关审批权限:多征税款退库,个人退库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企业退库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由市局分管局长审批,超过以上数额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审批。
(3)多征税款退还的申请由契税、耕地占用税主管机关受理,应审核退税的资料是否齐全、理由是否成立。审核无误后由分局分管局长签字,属分局审批权限的按程序办理多征税款的退库,属市局审批权限的上报市局税政一处审核。
(4)市局税政一处对契税主管机关转来的退税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局分管局长签字退契税主管机关。
(5)契税主管机关收到已经批准《退税申请表》后,依据审批意见开具《退库申请书》送国库办理退税。加盖“已退”戳记的《退库申请书》一份退纳税人,一份整理归档。计征科将《退库书》纳入税收票证管理。
契税主管机关上报的退税报告及附列资料:
1、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报告、申请表及有关资料
2、退税的审批意见及政策依据
3、相关的税票、申报表和税务部门的检查表
七、税务检查
契税、耕地占用税的检查由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检查。
八、本办法由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此前与之不相符的规定一律以本办法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