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张 鸿 乌鲁木齐市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朱文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建国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梁军峰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王春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处处长
李 红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处长
郭利群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乌鲁木齐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乌鲁木齐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周建国兼任,成员从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抽调。
六、活动内容
(一)摸清援助对象情况,送协议上门。
1、各区(县)于2008年1月15前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分片包干,全面摸清和掌握辖区内需要援助的就业困难对象与“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尚未享受补贴政策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就业需求,建立台帐,制定有针对性的援助实施方案,逐项落实。
2、为每一位确定的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援助计划,与其签订“就业援助服务协议”(附表一),包括落实工作岗位和落实相应补贴政策等基本服务承诺。
(二)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送岗位上门。
1、各区(县)要积极组织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动员企业提供一批适合援助对象的就业岗位,以各种有效形式为急需就业的困难人员提供岗位信息,并采取送岗位上门的方式,将岗位送到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就业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家中,切实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2、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与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做好对接,在活动期间,积极组织一批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通过举办以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为主要对象的专场招聘会,帮助一批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还应针对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举办专场招聘会。
(三)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送补贴上门。
各区(县)要对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通过援助月活动,逐一落实援助对象的社保补贴,对已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帮助其参加社会保险,并落实社保补贴。对在公益性岗位上新安置的就业困难对象,要全面落实社保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