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劳〔2007〕377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乌鲁木齐县、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乌鲁木齐市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乌鲁木齐市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
就业促进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推进就业援助月制度化、规范化,根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要求,现制定我市2008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
二、重点援助对象
1、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2、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灵活就业和被企业吸纳,但没有享受社会补贴政策的人员。
3、本地区其他需要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工作目标
1、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
就业促进法》、《
劳动合同法》以及向每一位就业援助对象发放一份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手册。
2、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援助计划,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包括落实就业岗位和落实相应补贴政策的服务承诺。
3、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切实帮助一部分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
4、对尚未享受补贴政策的人员,要将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四、活动时间
2008年1月15日-2008年2月15日
五、乌鲁木齐市再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