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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08年知识产权培训工作统计和填报2009年知识产权培训计划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08年知识产权培训工作统计和填报2009年知识产权培训计划的通知
(新知协办字[2008]3号)


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及知识产权局:

  为落实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知识产权万人教育培训计划及成员单位年度教育培训任务指标的通知》(新知协办字[2004]4号)精神,搞好知识产权培训管理统计工作,现将各单位开展“2008年知识产权培训工作统计”和填报“2009年知识产权培训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以纸件和电子件两种形式填报《2008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培训工作统计表》(附件1)和《2009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培训计划报表》(附件2)。报表的电子件,可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网址:www.xjipo.gov.cn。

  二、报送时间

  上报时间:2008年12月20日以前

  上报单位: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

  报电子件邮箱地址:xjipoglssc@126.com

  报纸件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6号建设广场15楼,邮编:830002,联系人:赵斐斐,联系电话:0991-6123918、6123928,传真:0991-6123908。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08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培训工作统计表

  单位名称:

月日

培训班名称

培训内容

期数

培训对象

课时

培训人数

培训经费(万元)

主(承)办单位

经费来源

经费数额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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