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旅游文化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巴政发〔2005〕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现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旅游文化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旅游文化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六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县委九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以牧为主,以线带动,矿业兴县,旅游推进”发展战略,加快“生态型、文化型、旅游型”现代草原城市建设步伐,加速发展旅游业,切实把旅游业发展成结构合理、特色鲜明、融经济文化于一体的重要支柱产业,促进自治县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旅游文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旅游业是目前最具发展潜力的新型产业。它作为一个综合性产业,其关联度高、涉及面广、辐射力强、带动性大。巴里坤发展旅游业,不仅可实现旅游文化资源从开发选用型向生态经济型转变,而且对实现县域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巴里坤作为古丝绸之路北道上的草原明珠、丝路重镇、西域名城,是一座文化底蕴深、积淀厚的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我县把旅游业作为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的切入点,倾力打造“古丝路文化游”品牌,扩大巴里坤的知名度,提升旅游档次,以旅游文化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大力发展巴里坤文化游,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自治县新的经济增长点,并逐步向支柱产业方向迈进,对于发挥旅游业的拉动作用,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办法和措施
(一)加强旅游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1、全面修缮南关古庙,实施“绿化”、“硬化”工程,恢复“庙宇香火”文化,增加庙宇文化内涵;切实做好大河唐城、兰州湾子古遗址群、汉满城墙、清代粮仓、烽燧、古墓群的保护工作。
2、筹划建设县博物馆。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兴建博物馆。展品以社会和私人特色收藏为主,集自然生态、历史文物、旅游、县情展览、民俗风情、商品展销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