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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05年-2009年旅游文化发展纲要(试行)的通知


  (四)明确主攻方向,突出重点,加快旅游精品项目建设。实施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模式,以打造品牌为支撑,以高起点开展旅游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重点推出自然风光和独特的人文景观。

  (五)加大民俗旅游的开发力度。在旅游开发过程中,以增强旅游吸引力为目的,对旅游项目进行精选,重点围绕民族文化村落、民族节庆活动、民族旅游商品、民族饮食文化、民族宗教、民族文学等六个方面来作文章,推出一批让游客可观、可闻、可参与,并有经济效益的开发建设项目。

  (六)构建人文特色,提升景区(点)文化内涵。不断提升地域文化内涵,丰富旅游内容,策划好具有延续性的相关活动,让广大游客在旅游中进一步感受和参与到传统文化活动中。集中力量选择少数地理条件相对优越,具有辐射带动功能,发展起来事半功倍的景点(区),并逐渐发展为一座文化内涵丰富的“大观园”。

  (七)扩大宣传范围,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在宣传上狠下功夫,通过各种媒介,面向区内外宣传,提高 巴里坤旅游文化资源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游客来巴里坤观光旅游,促进县域旅游业发展。

  (八)开发、生产旅游纪念品、商品。鼓励和扶持下岗职工、民间艺人,保护和开发富有民族特色和地方风情的手工艺品及根雕、石雕、玉雕、哈萨克民族特色的工艺饰品、民族服装及民间剪纸艺术等(对开发、生产旅游纪念品者免征3年所得税)。建立健全旅游商品设计、生产、销售一体化服务体系,在主要景区(点)、旅游宾馆设立销售点,提高旅游纪念品在旅游总收入中的比重。

  (九)尽快筹划成立旅行社。通过成立旅行社,带动全县宾馆、饭店、旅游度假村的发展,使旅游业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迈进;加快旅游专业户发展步伐,开辟原汁原味的农家风情、民族风情旅游项目,丰富游客的旅行生活。

  (十)加强旅游、文化法制建设。健全旅游、文化行政执法体系和质量监督网络,提高旅游、文化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监督、检查旅游、文化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及时受理顾客、游客投诉,严厉查处旅游、文化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一)完善旅游配套功能。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加快景区内吃、住、行、游、购、娱配套经营设施建设,增强服务功能,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十二)办好旅游节庆活动。大力开发、发展四季旅游、会展旅游、商务旅游、农业旅游、工业资源旅游、口岸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节庆旅游、探险旅游等新兴旅游市场,积极创造条件,申办、组织文化体育、商贸洽谈等活动,创造良好的旅游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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