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指导原则
(一)树立大旅游观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和部门合作力量,努力扩大旅游业规模,不断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努力使旅游业与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突出特色,坚持文化与自然生态有机结合。要抓住巴里坤湖-柳条河流域湿地保护项目的实施,将生态自然景观与民族风情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挥巴里坤庙宇、遗址及自然景观饱含的文化底蕴和潜藏的人文魅力,提升巴里坤旅游业的自然、文化品位。
(三)坚持实施旅游、文化品牌战略和精品战略,努力建设和推出一批在区内外影响大、市场竞争力强的旅游景区(点)和旅游精品线路,增加旅游产品的文化特色、现代气息,塑造巴里坤优美自然风光与丰富的人文景观及淳朴民风民俗相结合的旅游总体形象,打造巴里坤特色旅游品牌。
(四)加强与周边地区旅游业的协调发展,实现资源互补、客源互流、产品互用、利益共享。
(五)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配套开发、分期发展”的原则,整体推进旅游业。
(六)坚持旅游、文化产品开发与旅游、文化市场开放相结合,旅游、文化设施建设与旅游、文化人力资源开发相促进。
(七)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旅游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坚持旅游文化资源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的原则,促进旅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相统一。
五、发展重点
(一) 在全县建成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和集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于一体的文化景观,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档次较高的文化网络,构建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同时,完善多层次、多体制的城乡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网络,积极探索群众文化活动的新形式,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逐步满足求知、求美、求乐、求健的需要。
(二)积极创作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反映时代精神,具有较高水平的文化精品,扩大巴里坤文化的影响力;举办在县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节庆和体育活动,增强巴里坤文化的辐射力;扶持和培育一批文化支柱产业,构建布局合理、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提高文化产业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
(三)积极探索巴里坤文化与旅游资源相结合的发展路子。充分挖掘自然景观潜在的文化内涵,并将其进行文化包装,使其更富有灵气和吸引力,满足游客追求享受的心理,达到游中有思、游中有乐、游中有获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