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加大教师继续教育力度。按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积极开展以提高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为重点、以基础教育新课程为核心内容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农牧区师资培训工作,逐步提高教师的学历水平。争取用5年时间,全县大部分小学、初中教师的学历水平提升至专科和本科,高中教师全部达到本科水平,并使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数量有较大增加。对在规定时间达到学历要求的教师,各学校应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加强自我培训,加强岗位练兵,做研究型和学习型教师,树立终生学习信念,不断提高教育理论素质和专业素质。
11、积极实施民族学校骨干教师和汉语类学校教师互派交流学习制度。配合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按要求派出少数民族教师进修学习,提高其汉语水平和教育教学实际能力。从现在开始,增加互派少数民族骨干教师和汉语类学校教师的人员数量。继续推行教师上挂下派制度,坚持互挂教师定期考核制度。由县教育局人事股组织人员进行严格,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返回原学校。
12、继续实行教师低职高聘,放宽条件,扩大范围,大力实施“拴心留人”工程,继续实行教师低职高聘工作。扩大范围吸引优秀拔尖人才,妥善解决教师的住房等问题,凡在湖滨小区购买住房的教师,在享受住房补贴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县财政再进行适当补贴,以稳定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立健全城镇中小学超编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应有乡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采用公开招考的形式,录用大中专院校的优秀毕业生,充实到教师队伍中,缓解我县专业教师短缺的现状。争取启动实施为教职工办理养老金、失业、生育、工伤等保险,解决教师后顾之忧。
13、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作用,继续实行重点学校包干制度(包学校运转,包学校管理)。继续实行学校管理定类挂牌制度,积极开展“五好”学校党支部创建活动,促进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
14、地区三中、县三中、县一中要率先进行教师结构工资制的改革试点工作,将教职工的报酬与其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难易程度和工作绩效挂钩,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实现按劳分配、优劳优酬,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同时,建立健全教师奖罚制度,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长效竞争机制。
15、坚持把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作为选拔任用校长的主要方式,将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业务水平的中青年教师选拔到学校管理队伍中来。扩大民主,保障教职工对校长选拔任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努力提高学生家长的参与率。建立健全全县中小学校长每五年一个周期的定期集中培训和优秀中小学校长到内地、区内教育先进学校挂职培训的制度。校长实行任期制,对考核不合格或严重失职、渎职者,应及时予以解聘或撤职。从2004年起,县教育行政部门有计划地选派部分民族中小学领导到汉语类授课学校挂职锻炼学习,不断提高民族中小学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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