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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县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县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巴政发〔2005〕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地区行署《关于认真做好地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哈行署发〔2005〕62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自治县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普查作为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搞好这次农业普查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农业资源状况,制定科学的粮食生产政策,确保粮食安全;有利于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二、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此次普查主要包括6个内容:一是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二是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三是农业土地利用情况;四是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五是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六是农民生活质量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涉及广大农村地区及众多农户,普查任务重,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自治县决定成立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胡尔买提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各乡镇场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做好本区域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普查的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涉及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由县财政局及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协调。各乡镇场区和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从乡镇场区、村(组)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人员和调查员。同时,要根据农业普查的特点,做好调查员的培训和组织工作。
  四、普查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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