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建设节水型社会优惠政策的通知
(巴政办〔2005〕1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单位: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建设节水型社会优惠政策》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建设节水型社会优惠政策
为加快自治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进程,鼓励各乡镇场区积极推广节水技术,投资兴建节水工程,全面推广“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及“供水到户”,实现县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特制定以下优惠政策。
1、实行“以奖代投”激励机制,各乡镇场区每建成1公里防渗渠道,县人民政府将补贴工程投资30%的物资(水泥、“U”型板或砼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