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意见的通知
(巴政发〔200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二○○六年一月四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2005年2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侨务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5〕7号,以下简称“中办7号文件”)。2005年2月27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侨务工作会议,会议深刻分析了近几年来海外侨胞在各方面发生的变化,明确了新形势下侨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主要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侨务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意见的通知》精神,做好我县侨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认真学习“中办7号文件”、全国侨务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
各乡镇场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唐家璇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中办7号文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意见的通知》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侨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的分析和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侨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侨务工作需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的五个重要关系上来,从整体上提高对做好新形势下侨务工作战略意义的认识。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办7号文件”和全国侨务工作会议精神为依据,继续坚持“做好少数民族侨务工作,为新疆发展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服务”的工作思路;继续坚持以国内侨务工作为基础、以国外侨务工作为主导,重点在国外的工作方向;充分发挥“独特资源”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辐射作用,不断开创自治县侨务工作新局面。
二、心系稳定大局,深入做好少数民族的国外侨务工作,为国家长治久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