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加强和完善税收征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巴政办〔2006〕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单位: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关于加强和完善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关于加强和完善
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
为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收征管工作,优化财政收支结构,促进自治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结合自治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当前税收征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自治县高度重视税收征管工作,加强以票控税管理,对税源实行全过程监控,并积极培植后续财源,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不断增强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使自治县税收征管水平和税收服务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保证了地方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但从全局看,税收征管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掌握不详细,企业截留收入、隐瞒利润的现象较为普遍;企业产品产量不实,产成品不入帐直接销售,加大了产成品的生产成本;个别企业存在收入挂帐的现象,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相关帐务处理;部分企业多提销售费用,人为调节利润,不开发票或用普通发票销售,降低售价逃避纳税;管理部门税源监控措施不完善,对企业申报的数据、成本费用、计算方法等缺乏有效的监督,纳税户跟踪管理方式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节奏,导致税款大量流失;建筑行业拖欠工程款现象严重,部分建设项目不能及时进行决算或不作决算,导致营业税流失;餐饮、服务行业税收定额制度存在漏洞,大部分餐饮服务业主的应纳税额达不到定额标准;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账表不符、帐实不符。
二、加强和完善税收征管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税务管理部门要从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大局着眼,尽快解决以往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税收征管措施,特别要加强对小税种和零星税收的征管。
(二)地税部门要对2005年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责成企业自查自报,并协调地区税务稽查部门组织力量进行核实,力争做到应收尽收。对自查自报有问题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