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综合应急保障部门建立广泛的联系,5-6月份召开会议,组织协调各专业部门做好风险调查、隐患分析工作,认真总结本部门发生过的突发公共事件情况,从中查找易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危险源。做好各类应急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情况的普查工作,通过普查摸清家底,建立物资储备数据库和调用方案。督促各乡镇场区、各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管理、更新和补充工作。
(十)做好预案演练工作
按照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组织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演练工作。在演练过程中,指挥机构、救援队伍、社会公众要全方位参与,协同进行,检验并完善联动机制。演练后要有评价,针对演练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真正达到落实完善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提高实战能力的目的。
(十一)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教育
按照“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政务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的发布与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公共安全意识,为应急预案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创造良好的环境。发挥各种媒体作用,围绕上级和自治县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宣传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政府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措施;宣传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围绕预案编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宣传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等。同时,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写预案简本和操作手册。抓好典型案例的宣传工作,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收集、整理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宣传展览及专栏等多种渠道和途径,介绍国内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加深对应急预案的理解。宣传和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提高公众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各乡镇场区、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改进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保障公共安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和协调力度。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中,严格实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