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努力做好2006年应急管理的具体工作
(一)2-3月,成立自治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健全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组织体系
自治县应急管理机构:自治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自治县应急管理协调工作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
县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各专项应急指挥部、临时应急指挥部等。
乡镇场区应急管理机构:乡镇场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
形成县级管理机构重在协调,专项指挥部重在处置,乡镇场区管理机构重在配合的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组织体系。上半年依托各专业部门成立各级各类专家咨询库,为政府提供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3-4月督促检查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加强和充实应急管理机构
明确专职的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和联系方式,建立通讯录,构建全县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联系网络,使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管理有机结合,保证应急管理工作真正落在实处,做到人员明确,责任明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三)做好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在上半年适当的时间,组织应急管理人员参加自治区、地区培训学习,明确工作职责,熟悉工作内容,必要时可以组织到应急管理工作做得好的县市调研,参观学习先进经验,把自治县的应急管理工作做实、做好。
(四)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
当前,要以提高预案编制的完备性和应用的可操作性为重点,抓紧自治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修工作,推动各乡镇场区开展应急预案编制报备工作,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一是审核各部门上报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拟于4月份召集各部门研究,明确尚未制定的专项和部门预案,确定牵头部门尽快制定上报审核。上半年形成自治县的专项和分级预案体系,年内完成部门预案审核备案工作。
二是推动乡镇场区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汇总各乡镇场区上报备案的总体应急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4月份进行检查通报,督促、检查、指导各乡镇场区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推进基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三是加快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抓住预案编制工作的薄弱环节,扫除工作的空白点,切实抓好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有关部门要组织县域内各大企业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促其将应急工作纳入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