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目标
全面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完成“两基”任务,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实施一个战略(科教兴县战略),推行两项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新课程改革); 扩大学前教育,巩固义务教育,办大办强高中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加大教育投入,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师资水平;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发展“双语”教育,加强民族教师的汉语培训,提高民族教师的汉语水平和能力;加强学校科学化管理,积极创建“五星级学校”;加大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三)主要任务
--巩固提高基础教育工作成果。努力缩小城乡学校之间的差距,城镇要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的义务教育。继续做好“两免一补”工作,切实解决学龄儿童入学、少年失学、辍学问题。到2010年,幼儿学前入园率逐年提高,力争使幼儿学期一年入园率达到95%以上,学前三年入学率达到75%以上;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要达到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98%以上,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达到100%;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到90%以上;流动人口子女与贫困家庭子女的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达到99%;盲、聋、弱智适龄少儿入学率达90%以上。力争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0%以上。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优化整合各类职业教育资源,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要求、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灵活开放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思想的转变,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服务。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每年完成劳动力培训10000人次,其中:实验技术培训8000人次,培训重点为养殖、种植、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新农村知识,推动农牧区经济发展,加快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通过外聘、招录、内培等途径,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广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十一五”期间,坚持脱盲标准,继续做好扫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青壮年文盲率严格控制在1%以下。
--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建立完整的特殊教育体系,实现城镇幼儿园教育正规化管理,规范民办幼儿园,以点带面,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十一五”期间,达到乡乡1所幼儿园,村村开设幼儿班,使幼儿入园率达到85%以上。积极创造条件,设立中心校特教班,对聋、哑、痴、呆、弱智儿童实行康复、文化和技术三结合的教育。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以师德建设和实际教学水平的提升为重点,以教育科研为先导,加大中小学校长培训力度。大力推进教师继续教育,提高中小学教师实施素质教育能力,大幅度提升小学、中学、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小学专任教师大专学历达到50%以上;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学历达到40%,高中专任教师本科学历达到80%。中小学少数民族汉语课教师高中HSK达到8级,初中达到7级,小学达到6级,非汉语课教师中高中达到7级,初中达到6级,小学达到5级。加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吸纳符合教师资格条件,具有“双语”能力的“民考汉”和母语为汉语的优秀毕业生,从教师补充的来源上解决“双语”教师不足问题,推动“双语”教育的快速发展。继续开展教师支教活动,每年招聘大中专毕业生进入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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