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学“双语”教学发展目标
2006年,全县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小学要积极创造条件,从小学一年级起开设汉语课,使之与学前“双语”教育相衔接。积极试行在小学一年级以汉语口语训练为主,二年级开始实行“双语”教学的“1+5”模式改革(自治区正在研究开发“1+5”教学模式课程与教材)。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继续巩固现阶段县城四校的一年级汉语口语训练教学班规模。县一中要逐步开办一所“双语”教学示范校;牧区学校中,海子沿乡石油希望学校要逐步开办一所“双语”教学示范校,其他少数民族小学在学前“双语”教育普遍取得成效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双语”教学班规模。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少数民族学校从小学起始年级实行理科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学,把“双语”教学逐步辐射到各个学科。在“十一五”期间,县城50%以上的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在小学起开始接受“双语”教学,农村30%以上的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在小学从起始年级开始接受“双语”教学。
(四)中学“双语”教学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县少数民族初中和高中要进一步提高汉语课的教学质量,除母语授课的课程外,积极创造条件,继续巩固和扩大理科课程用汉语授课的范围,并鼓励有条件的少数民族中学把“双语”教学逐步辐射到各个学科。
(五)“双语”师资建设目标
目前,全县能够承担“双语”教学的教师仅有46人,其中:学前18人、中小学28人。“十一五”期间,“双语”师资建设要符合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发展的要求,每年补充和培训“双语”师资120人,五年时间完成600人的“双语”教育教学师资配备和培训工作(其中:学前40人,小学280人,中学280人),基本满足全县“双语”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工作要求和推进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双语”教学重要性的认识
少数民族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少数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学,实现“民汉语言兼通”是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重要战略举措。推进中小学“双语”教学是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建设,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提升各民族综合素质的根本性措施,是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的历史选择,是广大人民群众融入现代社会生活的客观现实需要,是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必由之路。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部门、各级学校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教育发展观,真正理解和把握“双语”教学的深刻内涵,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格责任,扎扎实实地做好推进“双语”教学的每一项工作,为加快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二)突出重点,做好“双语”师资配备和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