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十一”放假的通知
(巴政办〔2006〕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巴各单位:
2006年“十一”国庆节即将来临。按上级通知要求,为便于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各单位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工作,现将节日期间的放假调休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十一”放假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06〕369号文件)精神,2006年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30日(星期六)、10月1日(星期日)、10月8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30日、10月8日上班。
二、从2006年10月1日起,开始实行冬季作息时间 。即:上午9∶30上班-13∶30下班,下午15∶30上班-19∶30下班(北京时间)。
三、今年“十一”国庆节期间,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各族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一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旅游工作,强化监督管理,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二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由领导带班、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请示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