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综合单位要对所属基层单位的能源统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本地区、本部门能源统计范围齐全,数据审核认真,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时间验收、报送数据,并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负责。
3.为保持全市能源统计数据与其他统计指标的协调性和匹配性,能源统计报表范围要随调查单位名录库范围及时调整。市级名录库管理部门更新维护名录库后,综合单位要及时对新增基层单位部署能源统计报表任务,督促新增基层单位及时报送能源统计报表。
(五)基层单位填报的能源统计报表必须印章齐全(包括单位印章、单位负责人印章、填表人印章等),字迹清晰,并填写报出日期。在“企业一套表”工作模式下,能源统计人员要按照联网直报系统设置的各项信息如实填报,并留存纸介质统计报表。
六、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评估制度,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一)建立能源统计报表的审核查询制度。基层单位要严格审核报表数据,确保上报的能源品种、计量单位、核算方法等内容符合能源统计制度的规定,发现问题及时更正。综合单位对接收的基层能源统计报表也要严格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查询,并留有审核查询的详细记录。
(二)建立能源统计报表评估制度。基层单位在统计报表报出前,要将能源统计数据与生产经营、效益等相关指标进行逻辑性审核,运用趋势分析等方法对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并留有审核评估的详细记录。综合单位不仅要对所属基层单位报来的数据进行评估,也要对本级综合汇总数据进行评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三)建立能源统计数据订正制度。统计数据报出后,如果发现差错,必须及时向授表单位申请更正并留有记录。在能源报表接收和数据处理过程中审核出问题或接到上级单位查询后,要及时向填表单位查询,查询结果和订正情况要进行记录。综合单位不得代替所属基层单位填写能源统计报表或更改能源统计数据。
(四)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具体要求。
1.能源品种要填报完整。要根据本单位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统全统准能源品种,凡本单位已经消耗的,不论其消耗量的大小,均应做好计量,并填入能源统计报表。正常经营的单位,必须填报电力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