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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十二个“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四、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公益宣传牌”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在11月9日为各学校学生上一堂消防知识课,积极开展逃生自救演练活动。为进一步强化社会宣传效果,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消防公益宣传牌”尽快发放至社区、学校、企业,保证宣传效果。

  附件:《自治县第十二个“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自治县第十二个“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11月9日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个法定“119”消防宣传日。为使这次活动突出重点,紧扣主题,结合自治县消防工作实际,现制定了《自治县第十二个“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望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自治县第十二个“119”消防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笑寒  县委常委、自治县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郝 俊  县委常委、公安局政委

  成 员:保卫兵  县公安局副局长

  白 文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薛著高  县教育局局长

  赵建忠  县文化体育局局长

  马国桢  县卫生局局长

  巴哈提努尔 县安监局局长

  何 燕   县旅游局局长

  范修峻  县公安局消防科副科长

  许志斌  县公安局消防科参谋

  阿不来提 县公安局消防科参谋

  自治县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人代表

  二、消防宣传日活动主题

  公安部消防局将今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主题定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三、消防宣传时间

  2006年11月9日

  四、宣传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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