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公益宣传牌”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在11月9日为各学校学生上一堂消防知识课,积极开展逃生自救演练活动。为进一步强化社会宣传效果,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消防公益宣传牌”尽快发放至社区、学校、企业,保证宣传效果。
附件:《自治县第十二个“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自治县第十二个“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11月9日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个法定“119”消防宣传日。为使这次活动突出重点,紧扣主题,结合自治县消防工作实际,现制定了《自治县第十二个“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望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自治县第十二个“119”消防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笑寒 县委常委、自治县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郝 俊 县委常委、公安局政委
成 员:保卫兵 县公安局副局长
白 文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薛著高 县教育局局长
赵建忠 县文化体育局局长
马国桢 县卫生局局长
巴哈提努尔 县安监局局长
何 燕 县旅游局局长
范修峻 县公安局消防科副科长
许志斌 县公安局消防科参谋
阿不来提 县公安局消防科参谋
自治县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人代表
二、消防宣传日活动主题
公安部消防局将今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主题定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三、消防宣传时间
2006年11月9日
四、宣传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