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卫生防疫部门标准
(一)大型餐厅
1、必须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悬挂于明显处;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配有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有从业人员更衣室、洗手消毒池,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有专门的工作衣帽。
3、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容器与加工蔬菜的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记。
4、食品原料库房,采购时必须索取购货凭据、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并作好采购记录,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做好记录。
5、加工场所必须设置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6、设有专用餐具清洗、消毒池或红外线消毒设施,消毒清洗有明显标记,并有密闭的餐具保洁柜。
7、后堂地面用不渗水、易清洗材料铺设,地面以上贴有1.5m以上瓷片地角线。
8、设置有密闭的废弃物盛放容器,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废弃食用油脂。
(二)中小型餐厅
1、必须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悬挂于明显处;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有工作期间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
2、后堂地面用不渗水、易清洗材料铺设。
3、冰柜、冰箱存放食品必须生熟分开(熟上、生下),并有明显标记。
4、加工操作间必须设置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
5、设有专用清洗、消毒池或桶,并有明显标记,不得与洗菜、洗肉池混用。
6、设有专用密闭的餐具保洁柜、密闭的废弃物盛放容器。
各餐饮网点若不能达到上述标准,卫生监督部门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
四十条、第
四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罚。
《
食品卫生法》第
四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的,收缴卫生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