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餐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2006〕133号)
各有关单位: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餐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餐饮行业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行业管理,提高餐饮行业经营水平,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确保全县各族群众安全、健康消费,结合自治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餐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朝阳 县委常委
成 员:何 燕 县旅游局局长
徐劲松 县建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李 霞 县卫生局副局长
努尔兰 县公安局副局长
范修峻 县公安局消防科科长
赵多咏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蒋学斌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生福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阿迪力 县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
张 勇 县环境监察监测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李霞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卫生、工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建设部门抽调。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及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二、整治目的和范围
(一)整治目的:通过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餐饮行业中存在的“四差”(餐饮环境差、卫生条件差、饭菜质量差、服务态度差)问题,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并使各餐饮网点达到“布局合理、设施先进、环境整洁、管理科学、操作规范”的要求,全面提升餐饮行业整体水平,促进餐饮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城区内所有餐饮网点,包括宾馆、酒楼、饭店、快餐店、小吃店、火锅店等,重点是汉城、步行街和大十字各餐饮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