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里坤第二届冰雪文化旅游节花灯布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2006〕134号)
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巴里坤第二届冰雪文化旅游节花灯布展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六日
巴里坤第二届冰雪文化旅游节花灯
布展工作方案
根据《
关于印发〈巴里坤第二届冰雪文化旅游节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党办发〔2006〕5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第二届冰雪文化旅游节花灯布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花灯布展时间
第一时段:2006年12月20日-2007年1月8日
第二时段:2007年2月16日-2007年3月5日
二、花灯布展地点
步行一条街、湖滨生态园
三、具体工作安排及分工
(一)筹备阶段(2006年12月1日-2006年12月20日)
1、县委组织部负责制定花灯布展工作方案,分配花灯制作任务(分配方案表附后),政府办负责电话通知和下发花灯制作通知。(此项工作于2006年12月6日前完成)
2、县妇联跟踪督促检查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花灯制作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确保所有花灯达到设计要求。(此项工作于2006年12月20日前完成)
(二)灯展时间(第一次:2006年12月20日-2007年1月8日;第二次:2007年2月16日-2007年3月5日)
1、政府办负责协调花灯供电设施,搭建布置花灯吊架和支撑立柱,确保灯展期间的正常供电和灯架的安全。
2、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务必将制作好的花灯在灯展前一天统一拉运至布展地点,并交县妇联和团委进行悬挂,不得延误布展时间。
3、县妇联、团委负责策划花灯布展区域,指导做好花灯悬挂工作,做到布局合理,搭配得当,并完成试灯工作。
4、团委负责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做好灯展期间的值班及花灯看护工作,每日下午7:30时准时开启所有花灯,每晚12:00时准时关闭所有花灯,确保所有花灯完好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