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物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文物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文物保护等单位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督促指导所属文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做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事关自治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好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既要认真解决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隐患问题,更要重视解决影响本辖区、本部门(行业)消防安全的规划性、区域性、机制性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奠定基础。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范围广、任务重,涉及行业和部门多,需要各级组织和相关社会力量共同配合,积极参与普查整治工作。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按照自治区、地区、自治县的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地抓好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普查整治工作。要牢固树立普查整治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对隐患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必要时要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合力消除火灾隐患,避免出现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等现象。县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要充分发挥消防监督执法主体作用,当好参谋,确保普查整治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报道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及时曝光,督促整改。并设置有特色的宣传栏目,对典型火灾案例进行深层分析,使社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预防火灾的紧迫感和主动性,自觉参与到普查整治工作中来。县公安局消防科要以普查整治为契机,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四进”工作,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农民工等流动人员、广大人民群众以及中小学生、老弱病残等群体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强化督查,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