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防灾抗灾保畜应急预案》的通知
(巴政办〔2006〕1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单位: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防灾抗灾保畜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防灾抗灾保畜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自治县防灾抗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对雪灾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的减轻灾害损失,促进自治县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自治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防为主,以人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畜牧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抗灾救灾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增强对雪灾的应急反应能力,推动自治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防灾抗灾体系建设
(一)县、乡、村三级防灾抗灾保畜指挥体系建设。自治县防灾抗灾总指挥由县委副书记、自治县县长斯德克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自治县副县长黄海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委办、政府办、宣传、武装、财政、农办、农业、畜牧兽医、林业、公安、气象、广播电视、卫生、民政、经贸、发展计划、交通、边防大队、县中队、69330部队、各乡镇场区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局,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畜牧兽医部门:负责抗灾饲草料的联系协调和灾区牲畜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深入灾区抗灾保畜。同时,要建立草场状况报告制度,负责统计草场产草量和载畜能力,为各级指挥机构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完善抗灾资金投入机制,安排好紧急防灾抗灾资金和物资贮备所需资金,保证抗灾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公安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交通管制等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输送抗灾救灾人员及药品物资,保证道路畅通。
卫生部门:负责灾区群众的医疗救治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