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2007年职业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巴政发〔200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2007年职业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已经2007年1月24日政府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2007年职业培训
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自治县职业培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自治县中心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大职业培训力度,以培训促就业、以培训促发展,全面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城乡各类劳动者实现就业再就业。
(二)工作目标
2007年,培训城乡各类劳动者128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其中:培训农村转移输出劳动力11900人,职业技能培训3500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1000人,专项职业能力培训1500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500人;培训就业再就业人员500人,就业率达到75%;培训创业人员30人,创业成功率达到50%;培训在岗职工300人。
二、培训内容
按照自治县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及产业发展要求,结合劳动者的个人就业愿望和培训意愿,有针对性地开展农牧民致富技能培训、城镇各类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技能培训,促进城镇各类失业人员就业,加快农牧民致富步伐,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三、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一)深入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
1、做好培训需求摸底调查工作。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对辖区内零就业家庭、特困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家庭的收入情况、劳动力技能水平、就业愿望、培训愿望进行摸底调查,做好登记建档,并办理《求职登记证》、《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城镇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优惠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