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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更名调整的通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更名调整的通知
(巴政办〔2007〕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更名调整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182号)文件精神,为适应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将自治县农村税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应更名为自治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对其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斯德克    县委副书记、自治县县长

  副组长:刘学明    自治县副县长

  成 员:卡 林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海燕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建彬    县人事局局长

  李建红    县监察局局长

  姚诚德    县发展计划局局长

  李建勇    县财政局局长

  毕玉勇    县编办主任

  昌正东    县农办主任

  年会平    县农业局局长

  卡买力    县民政局局长

  薜著高    县教育局局长

  马国桢    县卫生局局长

  高丽红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吴金才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二、办公室设置及组成

  自治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学明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李建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毕玉勇(编办主任)、陈培强(农经局局长)、杜卫强(农税局局长,专职)、万树强(教育局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附件:自治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职能及各成员单位、办公室职责

  二○○七年二月八日

  附件:
自治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职能及
各成员单位、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能

  研究制定农村综合发展战略;审定农村综合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综合性指导意见;部署农村综合改革各项任务;协调解决农村综合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和指导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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